幕墙施工测量要求
幕墙施工测量要求1.根据土建施工单位给出的标高基准点和轴线位置,对已施工的主体结构与幕墙有关的部位进行全面复测。复测的内容包括:轴线位置、各层标高、垂直度、混凝土结构构件(梁、柱、墙、板等)局部偏差和凹凸程度等。
2.根据主体结构实际偏差程度,绘制测量成果图。对微小的偏差,可采取调整幕墙的分格和平面位置分段进行消化,避免偏差积累。并且应将施工图调整意见提交给建设、设计等有关单位,经洽商同意并修改施工图后,方可进行施工。
3.在主体结构测量的同时应对预埋件的实际位置进行测绘,给出预埋件的位置(上下、左右、进出)偏差的数据。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制订补救措施或可靠连接方案,经与建设、设计单位洽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将施工图调整意见提交给建设、设计等有关单位,经图纸修改后,方可进行施工。
4.由于主体结构施工偏差而妨碍幕墙施工时,应会同建设、土建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并在幕墙安装前实施。
5.在幕墙的安装过程中,应定期对安装定位的基准进行校核。
6.对高层建筑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以保证施工安全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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