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钢结构常用节点的一般规定
预应力钢结构常用节点的一般规定(1)根据预应力钢结构的特点和拉索节点的连接功能,其节点类型可分为张拉节点、锚固节点、转折节点、索杆连接节点和交叉节点等主要类型。
(2)预应力钢结构的连接构造应保证结构受力明确,尽量减小应力集中和次应力、减小焊接残余应力,避免材料多向受拉,防止出现脆性破坏,同时便于制作、安装和维护。
(3)构件拼接或节点连接的计算及其构造要求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
(4)在张拉节点、错固节点和转折节点的局部承压区,应进行局部承压强度验算,并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满足设计要求。对构造、受力复杂的节点可采用铸钢节点。
(5)预应力索体、锚具及其节点应有可靠的防腐措施,并便于施工和修复。(7)预应力索体、锚具及其节点应有可靠的防腐措施,并便于施工和修复。
(6)对于索体的张拉节点应保证节点张拉区有足够的施工空间,便于操作,锚固可靠;锚固节点应保证传力可靠,预应力损失低,施工方便。围并
(7)室内或有特殊要求的节点耐火极限应不低于结构本身的耐火极限。
(8)根据节点的重要性、受力大小和复杂程度,节点的承载力应高于构件的承载力,并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一般不宜小于1.2~1.5倍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9)预应力钢结构节点区受力复杂,当拉索受力较大、节点形状复杂或采用新型节点时,应对节点进行平面或空间有限元分析全面掌握节点的应力大小和应力分布状况,指导节点设计。
(10)对重要、复杂的节点,根据设计需要,宜进行足尺或缩尺模型的承载力试验,节点模型试验的荷载工况应尽量与节点的实际受力状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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